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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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和氢溴酸右美沙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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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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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66 |
国药准字H2003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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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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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1.将本品1包溶解于60ml热水中,搅拌,口服。 2.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一次,每次1~2包,24小时不超过8包。 3.12岁以下的儿童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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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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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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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妇女和孕妇使用时应遵医嘱。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后服用含酒精过量的饮料易引起过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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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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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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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2.一天服用剂量不宜超过8包,每次服用间隔不宜小于6小时,不可超过推荐剂量,若超过剂量,可能出现头昏、嗜睡或精神不安。3.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精神抑郁症或顽固性咳嗽伴有粘痰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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