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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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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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科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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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66 |
国药准字H4302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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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消化道出血、应激性溃疡、卓-艾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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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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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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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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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消化道出血、应激性溃疡、卓-艾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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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能明显抑制昼夜基础胃酸分泌,也能抑制由食物、组胺、五肽胃泌素、咖啡因与胰岛素等所诱发的胃酸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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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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