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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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硫酸氨基葡聚糖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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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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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66 |
国药准字H1202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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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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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皮下注射:成人1.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5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0000~20000单位,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2.预防性应用,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单位,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天。静脉给药:成人1.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确定。用前先以氯化钠注射液50~100ml稀释。2.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24小时持续点滴,之前常先以5000单位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儿童1.静脉注射,首次剂量按体重50单位/kg,之后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2.静脉滴注,首次50单位/kg,之后50~100单位/kg,每4小时一次,或按体表面积10000~20000单位/m2,24小时持续点滴,亦可根据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KPTT)试验结果确定。对于心血管外科手术,其首次剂量及持续60分钟以内的手术用量同成人常用量。对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每4小时25~50单位/kg持续静脉点滴。若4~8小时后病情无好转即应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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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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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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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抗凝血药,可阻抑血液的凝固过程。用于防止血栓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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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局部刺激,可见注射局部小结节和血肿,数日后自行消失。 2.长期用药可引起出血,血小板减少及骨质疏松等。 3.过敏反应较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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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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