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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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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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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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66 |
国药准字H20063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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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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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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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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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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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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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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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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