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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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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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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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66 |
国药准字Z20025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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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支气管炎,百日咳,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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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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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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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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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支气管炎,百日咳,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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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声音嘶哑,言语不清,发热,头昏,心慌,四肢麻木,恶心呕吐,胸闷、腹痛腹泻,呼吸困难,四肢麻痹,血压下降,肝肾功能损害等。严重者可出现昏迷,惊厥,窒息,呼吸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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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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