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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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洛莫司汀。化学名:1-(2-氯乙基)-3-(4-甲基环已基)-1-亚硝基脲。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甘油2mg,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乳糖等。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甘油三硝酸酯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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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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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834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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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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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00~13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3次为一疗程。 |
每日3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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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者禁用。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 |
头痛是最常见的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痛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痛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见药物过量)。如果头痛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本品其他的不良反应可能还包括: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和呕吐,疲劳感,直肠出血,皮肤过敏反应,疼痛,低血压,肛管瘙痒或灼热感,晕厥,心跳加快,心绞痛胸痛加重。上述所列不良反应可能未包括本品报道的所有不良反应。大小便失禁也可能是其副作用,虽然尚未见报道,停用后此种症状会消失。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肠蠕动减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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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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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应禁用。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具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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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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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可持续2~3天,预先用镇静药或甲氧氯普胺并空腹服药药可减轻;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服药后3~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及第4周先后出现两次,第6~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计性。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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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因可引起突变和畸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时性异常。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肾功能不全、经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或有白细胞低下史者。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5、病人宜睡前与止吐药、安眠药共服,用药当天不能饮酒。6、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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