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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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洛莫司汀。化学名:1-(2-氯乙基)-3-(4-甲基环已基)-1-亚硝基脲。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胶囊含硫酸亚铁50mg(相当于铁10mg),维生素C30mg,并附1袋颗粒矫味剂。主剂辅料为葡萄糖;矫味剂辅料为蔗糖、桔黄、桔子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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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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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834 |
国药准字H41024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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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用于防治小儿缺铁性贫血,也可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月经过多妇女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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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00~13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3次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粒胶囊加1袋颗粒矫味剂。先将颗粒矫味剂用50-100毫升热水溶解,然后将胶囊的内容物倒入水中,溶解后饭后服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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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者禁用。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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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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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用于防治小儿缺铁性贫血,也可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月经过多妇女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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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可持续2~3天,预先用镇静药或甲氧氯普胺并空腹服药药可减轻;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服药后3~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及第4周先后出现两次,第6~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计性。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维生素C可促进铁的吸收,并参与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的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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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因可引起突变和畸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时性异常。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肾功能不全、经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或有白细胞低下史者。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5、病人宜睡前与止吐药、安眠药共服,用药当天不能饮酒。6、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肺功能。 |
1.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消化道溃疡等患者慎用。 2.不能与浓茶同服。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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