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致病菌引起的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沙眼,泪囊炎及眼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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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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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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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029 |
国药准字H2005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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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致病菌引起的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沙眼,泪囊炎及眼睑炎。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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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本品宜空腹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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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微一过性局部刺激,如刺痛、痒、异物感等。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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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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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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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敏感致病菌引起的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沙眼,泪囊炎及眼睑炎。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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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具广谱抗菌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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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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