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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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胺碘酮。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N,N-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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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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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405 |
国药准字H20066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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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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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负荷量:通常一日600mg,可以连续应用8-10日。维持量:宜应用最小有效剂量。根椐个体反应,可给予一日100-400mg。由于胺碘酮的延长治疗作用,可给予隔日200mg或一日100mg。已有推荐每周停药二日的间隙性治疗方法。" |
起始剂量:为每天75mg,分2~3次进餐时服用。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到150mg/天,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225mg/天,分三次口服;日增加剂量为75mg时,至少应间隔4天。对门诊治疗的中度抑郁症患者,无证据表明225mg/天以上的剂量更有效;但对住院的严重抑郁症患者,平均有效剂量为350mg/天,某些重症患者可增加至375mg/天,分三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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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3.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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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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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给大鼠和家免投f盐酸文拉法辛片,剂量S以mg/m换算)相当于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2.5倍(大鼠)和4倍(家免),文拉法辛没有致畸作用。然而如果在妊娠期开始使用文拉法辛直到仔鼠断奶,当药物剂量相当于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2.5倍时就会使大鼠仔鼠的体重下降,死胎的机会增多,同时在出生的最初5天仔鼠的死亡率也上升,死亡率上升的原因不明。当文拉法辛的剂量相当于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1/4时不会引起仔鼠死亡率的增加。在孕妇中目前尚无适当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的结果不定预示人体的反应。故除非必须,否则文拉法辛不应用于孕妇。非致畸作用:妊娠后3个 月的胎儿暴露在盐酸文拉法辛胶囊、其它SNRIs (5一HT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或SSRIs治疗的环境下,,分娩后住院时间延长、呼吸支持和胃管喂养的并发症增多。报告的临床表现还包括呼吸窘迫,紫绀、肌张力增高/降低、体温不稳定、喂养困难、呕吐,低血糖、反射亢进、震颤、兴奋和哭泣不止等。这些表现与SSRI'sRISNRI的直接毒性作用相似,也可能是种停 药综合征.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思者的临床表现与5打综合征相似(见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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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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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1)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2)房室传导阻滞;(3)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4)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2.甲状腺:(1)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等其它不良反应。" |
非临床研究显示,文拉法辛及其活性代谢物O-去甲基文拉法¥是5-HT、NE再摄取的强抑制剂,是多巴胺的弱抑制剂。体外试验未发现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对M胆碱受体、H1组胺受体、a 1-肾上腺素能受体有明显的亲和力。文拉法辛及0-去甲基文拉法辛无MAO抑制活性。动物试验显示,文拉法辛对醋酸、啤酒酵母、光热刺激所致的小鼠或大鼠疼痛模型有镇痛作用。毒理研究遗传毒性文拉法辛及O-去甲基文拉法辛Ames试验、CHO/HGPRT哺 乳动物细胞正向基因突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文拉法辛BALB/c-3T3小鼠细胞转化试验、CHO细胞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0-去甲基文拉法辛CHO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阴性,大鼠微核试验结果为阳性。生殖毒性按mg/m推算(以下同),雄性大鼠经口给药剂量达最大推荐人用剂量的2倍时,未见对生育力的影响。大鼠和家兔妊娠和哺乳期间经口给药,剂量分别为最大推荐人日用剂量的2.5倍和4倍时,未见畸形,但可见大鼠幼仔体重减轻、死产率增加、哺乳前5天死亡幼仔数增加。动物死亡原因不明,对幼仔死亡的无影响剂量为最大推荐人日用剂量的0.25倍。致癌性小鼠经口给予文拉法辛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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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2)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3)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3.下列情况应慎用:窦性心动过缓、Q-T延长综合征、低血压、肝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4.多数不良反应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压、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肝功能;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眼科检查。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6.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
特别警告:儿童和青少年的自杀问题 对患有严重抑郁症和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的短期研究显示能增加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的风险。应当密切观察临床症状恶化和自杀行为,尤其在开始治疗或者是改变剂量或改变剂量方案期间,应当采用药物的最小起始量以减少过量的风险。 警告: 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 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恶化,并有可能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以及行为异常变化,这种风险直会持续到病情发生明显缓解时为止。长期以来一直 关注抗抑郁药物有诱导某些患者抑郁症状恶化,以及自杀的可能。在患有抑郁症和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短期临床试验中,发现抗抑郁药物能够增加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发生的风险。(详细可查看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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