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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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胺碘酮。 |
本品主要成份:碳酸司维拉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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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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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405 |
国药准字J2013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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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
本品用于控制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脏病(CKD)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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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负荷量:通常一日600mg,可以连续应用8-10日。维持量:宜应用最小有效剂量。根椐个体反应,可给予一日100-400mg。由于胺碘酮的延长治疗作用,可给予隔日200mg或一日100mg。已有推荐每周停药二日的间隙性治疗方法。" |
在患有以下疾病的患者中尚未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吞咽困难:吞咽障碍:重度胃肠功能紊乱,包括未经治疗的或严重的胃轻瘫、胃内容物滞留,或者肠道运动异常或不规律:活动性炎症性肠病:胃肠道大手术:因此,在上述患者中应慎用本品。肠梗阻和肠阻塞/不完全肠阻塞:使用盐酸司维拉姆治疗的过程中,在罕见的病例中观察到肠梗阻和肠闭塞/不完全肠闭塞。盐酸司维拉姆与碳酸司维拉姆的活性成份相同。初期的症状可能是便秘。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便秘患者应密切监测。在发生重度便秘或其他胃肠道症状的患者中,应重新评估是否采用本品进行治疗。脂溶性维生素:根据饮食摄入和患者所患疾病的严重性,慢性肾脏病(CKD)患者体内的维生素A、D、E和K水平可能较低。不能排除本品可能结合摄入食物中含有的脂溶性维生素。在不摄入补充维生素但服用本品的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血清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推荐在必要时服用维生素补充剂。在进行腹膜透析的患者中,建议监测脂溶性维生素和叶酸,因为在一项临床试验的腹膜透析患者中,未测定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叶酸缺乏:目前的数据尚不充分,不能排除本品长期治疗期间有发生叶酸缺乏的可能性。低钙血症/高钙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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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3.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临床试验经验:关于本品的安全性数据较少。但考虑到本品活性成分与盐酸司维拉姆的活性成分相同,两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特征应该相似。同时,在一项血液透析患者参加的交叉研究中,治疗持续8周并且两组之间无清洗期的情况下,碳酸司维拉姆片剂组发生的不良反应与盐酸司维拉姆组相似。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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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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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尚未有司维拉姆用于妊娠妇女的任何数据。动物研究显示,给予大鼠高剂量司维拉姆时可出现一些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 研究还显示,司维拉姆可以降低几种维生素的吸收,包括叶酸(见【药理毒理】),但对人类的潜在风险尚不清楚,故应慎用。如果确实需要,只有在对母亲和胎儿的获益明显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可考虑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司维拉姆能否在人类乳汁中分泌。根据司维拉姆不吸收的特点推测,本品不太可能在乳汁中分泌。 但仍应在充分权衡母乳喂养对婴儿的益处以及本品对母亲的获益和潜在风险,再决定是否继续/停止母乳喂养,或者继续/停止本品治疗。生育力:尚未有司维拉姆对生育力影响的任何数据。动物试验表明,根据相对体表面积比较,以人类等效剂量(最大临床试验剂量13g/天)的2倍应用时,司维拉姆未能损害雄性和雌性大鼠的生育能力。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本品在年龄低于18岁的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不推荐本品用于年龄低于18 岁的儿童。老年用药:本品临床试验未入选足够数量的年龄≥65岁的受试者,所以尚未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受试者不同。其它临床经验报道未发现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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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
本品用于控制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脏病(CKD)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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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1)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2)房室传导阻滞;(3)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4)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2.甲状腺:(1)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等其它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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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2)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3)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3.下列情况应慎用:窦性心动过缓、Q-T延长综合征、低血压、肝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4.多数不良反应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压、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肝功能;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眼科检查。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6.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
在患有以下疾病的患者中尚未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吞咽困难 吞咽障碍 重度胃肠功能紊乱,包括未经治疗的或严重的胃轻瘫、胃内容物滞留,或者肠道运动异常或不规律 活动性炎症性肠病 胃肠道大手术 因此,在上述患者中应慎用本品。 肠梗阻和肠阻塞/不完全肠阻塞:使用盐酸司维拉姆治疗的过程中,在罕见的病例中观察到肠梗阻和肠闭塞/不完全肠闭塞。盐酸司维拉姆与碳酸司维拉姆的活性成份相同。初期的症状可能是便秘。 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便秘患者应密切监测。 在发生重度便秘或其他胃肠道症状的患者中,应重新评估是否采用本品进行治疗。 脂溶性维生素:根据饮食摄入和患者所患疾病的严重性,慢性肾脏病(CKD)患者体内的维生素A、D、E和K水平可能较低。 不能排除本品可能结合摄入食物中含有的脂溶性维生素。 在不摄入补充维生素但服用本品的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血清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推荐在必要时服用维生素补充剂。在进行腹膜透析的患者中,建议监测脂溶性维生素和叶酸,因为在一项临床试验的腹膜透析患者中,未测定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 叶酸缺乏:目前的数据尚不充分,不能排除本品长期治疗期间有发生叶酸缺乏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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