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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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胺碘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布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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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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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405 |
国药准字H20070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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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分枝杆菌感染所致疾病如结核及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MAC)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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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负荷量:通常一日600mg,可以连续应用8-10日。维持量:宜应用最小有效剂量。根椐个体反应,可给予一日100-400mg。由于胺碘酮的延长治疗作用,可给予隔日200mg或一日100mg。已有推荐每周停药二日的间隙性治疗方法。" |
口服,每次服0.15g-0.3g;每日1次。推荐剂量: MAC感染:0.3g,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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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3.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国外临床研究表明: 利福布汀胶囊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利福布汀组有16%的患者由于不良反应停止治疗,而安慰剂组为8%。 停用利福布汀的主要原因有: 皮疹(4%)、胃肠道耐受性差(3%)、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2%)。 下表列出在利福布汀治疗患者中,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利福布汀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综合分析临床研究中得到的数据,利福布汀可能是引起下列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尽管这些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1%): 流感样症状、肝炎、溶血、关节痛、肌炎、胸部紧迫或疼痛并伴有呼吸困难、皮肤变色。 在服用利福布汀的患者中,以下不良反应事件出现了一例或者更多,但是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病源学规律:癫痫发作、皮肤感觉异常、失语症、思维混乱、心电图非特异性T波变化。 据报道,当口服利福布汀剂量达到1050-2400mg/天时,观察到了全身的关节痛和眼色素层炎。停药后这些不良反应消失。 下表列举了临床试验中被认为是实验室异常的试验数据发生的比例。(详见说明书) 包括如下列出的毒性等级: 1所有值>450U/L 2所有值>150U/L 3所有血色素值<8.0g/dL 4所有WBC值<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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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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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用药:尚无充分的孕妇临床研究资料,但在使用利福布汀进行的动物研究实验中,可观察到利福布汀导致胎儿骨骼异常、生育能力降低。因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并不常常预测人的反应,在孕妇中使用利福布汀对婴儿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2.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清楚利福布汀是否经人乳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可经人乳分泌,而对哺乳婴儿产生不良作用,应权衡药物对母体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用药。 儿童用药:利福布汀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还未建立,有限的临床资料显示儿童的不良反应种类跟成年人相似,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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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分枝杆菌感染所致疾病如结核及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MAC)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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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1)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2)房室传导阻滞;(3)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4)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2.甲状腺:(1)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等其它不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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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2)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3)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3.下列情况应慎用:窦性心动过缓、Q-T延长综合征、低血压、肝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4.多数不良反应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压、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肝功能;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眼科检查。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6.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
警告:利福布汀胶囊不能用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鸟-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感染的预防。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单独服用利福布汀有可能导致肺结核发展成为对利福布汀和利福平都具有耐药性。没有证据表明利福布汀可以有效预防结核杆菌。 其他注意事项:由于利福霉素类对肝药酶有诱导作用,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应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本品可能导致白细胞和血小板数减少,应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血常规检查。 偶见肌炎和眼色素层炎,如病人发现与这些疾病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告诉医生。 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橙红色。 可能影响口服避孕药的功效,服药期间采用其他方法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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