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1.急、慢性胃炎; 2.胃、十二指肠溃疡; 3.反流性食管炎; 4.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应症状,如胃痛、胃灼烧、酸性嗳气、饱胀等; 5.预防非甾体类药物引起的胃黏膜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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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铝碳酸镁。其化学名称为碱式碳酸铝镁四水化合物。辅料为:甘露醇、玉米淀粉、蔗糖、阿司帕坦、锁甲纤维素钠。 分子式:Al2Mg6(OH)16CO3?4H2O 分子量:604.3 |
呋喃妥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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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威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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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294 |
国药准字H1202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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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慢性胃炎; 2.胃、十二指肠溃疡; 3.反流性食管炎; 4.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应症状,如胃痛、胃灼烧、酸性嗳气、饱胀等; 5.预防非甾体类药物引起的胃黏膜损伤。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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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接口服或温水冲服,1-2袋/次,3-4次/天。除非另有医嘱,一般成人在餐后1... |
口服 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 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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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软糊状大便。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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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前3个月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请咨询医生或医师,必须能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可靠考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妊娠后期孕妇不宜应用,足月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禁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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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急、慢性胃炎; 2.胃、十二指肠溃疡; 3.反流性食管炎; 4.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应症状,如胃痛、胃灼烧、酸性嗳气、饱胀等; 5.预防非甾体类药物引起的胃黏膜损伤。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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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抗酸剂,直接作用于病变部位,不吸收进入血液。本品能迅速、持久地中和胃酸,可逆性、选择性结合胆酸,持续阻止胃蛋白酶对胃的损伤,并增强胃粘膜保护因子的作用。 |
本品为抗菌药。大肠埃希菌对本品多呈敏感,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的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铜绿假单胞菌通常对本品耐药。本品对肠球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具有抗菌作用。本品的抗菌活性不受脓液及组织分解产物的影响,在酸性尿液中的活性较强,抗菌作用机制为干扰细菌体内氧化还原酶系统,从而阻断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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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患者连续使用本品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3.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