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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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7H18N2O6分子量:34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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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万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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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67 |
国药准字H20103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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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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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利尿剂: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同时加用一种利尿剂,通常增加其抗高血压的疗效。己经使用特别是最近使用利尿剂的病人,合用本品时偶然会产生血压过分下降的情况。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停用利尿剂,可以减少症状性低血压出现的可能性(参见【注意事项】和【用法用量】)。其他药物:与消炎痛合用时,本品的降压效果将减弱。本品与硝酸酯类药物合用时,临床上未产生不良的相互作用。如与其他排钠利尿剂合用时,锂的排泄可能降低。故此若使用锂盐,应密切监测血液中锂浓度。血钾:在临床研究中,血钾浓度通常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但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发生高血 |
请按医生处方服用本品,否则将难于达到最佳治疗效果。给药剂量个性化,应基于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对药物反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并降低给药剂量。严重脑血管病患者应接受低剂量治疗。除非有其他的处方指导,建议本品的用药剂量如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劳累型心绞痛)(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血管痉挛型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Prinzmetal's、变异型心绞痛)(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原发型性高血压每日2次,每次1片(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标准给药剂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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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禁服本品。 |
1、对硝苯地平及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2、曾出现过心源性休克;3、重度主动脉(瓣)狭窄;4、不稳定型心绞痛;5、近期心肌梗死(最近4周内);6、正在服用利福平的患者;7、孕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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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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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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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症状性低血压:症状性低血压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中很少见到。在接受本品治疗的高血压病人中,如存在低血容量的情况,例如:利尿剂治疗、低盐饮食、透析、腹泻及呕吐时(参见【不良反应】),症状性低血压更易发生。患有充血性心衰竭的病人,无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都有曾发生症状性低血压的?ǖ溃现匦牧λソ呋颊咧⒆葱缘脱狗⒉』岣摺T谑褂么蠹亮坷蚣痢⒌湍蒲⒒蛏龉δ懿蝗北硐指飨浴4死嗖∪耍柙谝缴闹傅枷陆兄瘟疲矣λ媸惫鄄觳∪饲榭鲆缘髡酒泛?或利尿剂的剂量。同时应考虑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的患者,血压过分下降会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一旦发生低血压情况,病人应仰卧,如需要应静脉输注生理盐水,一次短暂低血压反应绝不是继续服用的禁忌,一旦扩容后血压上升,再用药通常是可行的。对血压正常或较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服用本品会进一步降低血压,这种情况是预料之中的,不须停止治疗。如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止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时的低血压:急性心肌梗死病人在用血管扩张剂治疗后有进一步血液动力学恶化的危险时,不能用本品治疗。这些病人收缩压常为100mmHg或更低或为心源性休克。在心梗发生后的三天内,若收缩压为120mmHg或更低,应该减少用量。若收缩压为100mmHg或更低,维持量应减至5mg或临时减少至2.5mg。若低血压持续存在(收缩压低于90mmHg持续一小时以上)应该停止使用本品。肾功能损害:对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用ACE抑制剂后产生的低血压可导致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曾经有可逆性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报道。在一些患有双侧肾动脉狭窄或独生肾的肾动脉狭窄的患者中,用ACE抑制剂治疗后曾观察到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增加,停止治疗后可恢复,此种情况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易发生。无明显肾血管病变的高血压患者,血尿素和血清肌酐曾有轻微和短暂的增加,特别是本品与利尿剂同时服用者。这种情况在己有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身上尤易发生,必要时需要减少及/或停止服用利尿剂和/或本品。 |
1、尤其在治疗开始的时候,常见下列症状,但通常是瞬时的;头疼、面红和/或皮肤发红并伴有热感(红斑)、上下肢红肿、疼痛。2、偶有脉搏加快(心动过速)、心悸及因血管扩张引起的下肢水肿。偶见头晕及疲劳。也偶有上下肢麻刺感及血压降至正常值以下(低血压反应)的报道。3、罕见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腹胀及腹泻)。罕见皮肤变态反应(如:瘙痒、荨麻疹及皮疹)。4、罕见血常规异常(如: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数降低,以及血小板减少引起的皮肤及黏膜出血)。5、在接受长期治疗的患者中,罕见牙龈增生,停药后该症状自行消失。6、极罕见肝功能异常(肝内胆汁郁积、转氨酶升高)、血细胞降低(粒细胞缺乏症)、皮肤及黏膜出血点(紫癜)、剥脱性皮炎、光照性皮炎以及急性全身性变态反应(如:皮肤及黏膜肿胀、喉头水肿、支气管肌肉痉挛,包括致命性呼吸窘迫),这些反应将在停药后消失。7、罕见乳房肿胀(男子女性型乳房),尤其是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老年男性患者,停药后症状会自行消失。8、罕见血糖升高,该反应通常出现在糖尿病患者中。9、在服用高剂量的患者中,个别出现肌肉疼痛、手指震颤以及轻微的一过性视力改变。10、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由于血压降低出现短暂的意识丧失(昏厥)。11、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出现心绞痛发作;若患者有心绞痛病史,心绞痛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及严重程度会有所增加。12、肾功能不全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肾功能恶化。13、应特别注意高血压伴低血容量的透析患者,由于血管扩张可能会导致血压的明显降低。14、在接受治疗的第一周,尿量会较前有所增加。15、如果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发现有本品说明书未记载的不良反应,请即刻向医生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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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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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及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在咨询医生后,及特殊监护条件下,才可服用本品。即使患者仅在过去出现过上述情况,也应该如此操作。2、虽然在心绞痛患者硝苯地平引起的低血压一般是适度的并可以耐受,但偶尔会出现血压过度下降,患者不能耐受。这种现象出现在开始用药,剂量增加和合并应用β受体阻滞剂患者。曾有报道合并应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阻滞剂患者在进行冠状动脉分流术时,使用大剂量芬太尼出现严重低血压和/或需要增加血容量。这种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出现,也可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