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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诺普利片

赖诺普利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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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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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诺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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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赖诺普利片
赖诺普利片
卡维地洛片
卡维地洛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767

国药准字H200001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 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也可用于ACEI不耐受和使用或不使用洋地黄类药物、肼屈嗪或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心功能不全者。

用法用量

利尿剂: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同时加用一种利尿剂,通常增加其抗高血压的疗效。己经使用特别是最近使用利尿剂的病人,合用本品时偶然会产生血压过分下降的情况。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停用利尿剂,可以减少症状性低血压出现的可能性(参见【注意事项】和【用法用量】)。其他药物:与消炎痛合用时,本品的降压效果将减弱。本品与硝酸酯类药物合用时,临床上未产生不良的相互作用。如与其他排钠利尿剂合用时,锂的排泄可能降低。故此若使用锂盐,应密切监测血液中锂浓度。血钾:在临床研究中,血钾浓度通常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但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发生高血

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 1.高血压 推荐起始剂量6.25mg...

副作用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禁服本品。

1.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障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2.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 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成分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 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也可用于ACEI不耐受和使用或不使用洋地黄类药物、肼屈嗪或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心功能不全者。

药理作用

症状性低血压:症状性低血压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中很少见到。在接受本品治疗的高血压病人中,如存在低血容量的情况,例如:利尿剂治疗、低盐饮食、透析、腹泻及呕吐时(参见【不良反应】),症状性低血压更易发生。患有充血性心衰竭的病人,无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都有曾发生症状性低血压的?ǖ溃现匦牧λソ呋颊咧⒆葱缘脱狗⒉』岣摺T谑褂么蠹亮坷蚣痢⒌湍蒲⒒蛏龉δ懿蝗北硐指飨浴4死嗖∪耍柙谝缴闹傅枷陆兄瘟疲矣λ媸惫鄄觳∪饲榭鲆缘髡酒泛?或利尿剂的剂量。同时应考虑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的患者,血压过分下降会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一旦发生低血压情况,病人应仰卧,如需要应静脉输注生理盐水,一次短暂低血压反应绝不是继续服用的禁忌,一旦扩容后血压上升,再用药通常是可行的。对血压正常或较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服用本品会进一步降低血压,这种情况是预料之中的,不须停止治疗。如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止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时的低血压:急性心肌梗死病人在用血管扩张剂治疗后有进一步血液动力学恶化的危险时,不能用本品治疗。这些病人收缩压常为100mmHg或更低或为心源性休克。在心梗发生后的三天内,若收缩压为120mmHg或更低,应该减少用量。若收缩压为100mmHg或更低,维持量应减至5mg或临时减少至2.5mg。若低血压持续存在(收缩压低于90mmHg持续一小时以上)应该停止使用本品。肾功能损害:对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用ACE抑制剂后产生的低血压可导致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曾经有可逆性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报道。在一些患有双侧肾动脉狭窄或独生肾的肾动脉狭窄的患者中,用ACE抑制剂治疗后曾观察到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增加,停止治疗后可恢复,此种情况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易发生。无明显肾血管病变的高血压患者,血尿素和血清肌酐曾有轻微和短暂的增加,特别是本品与利尿剂同时服用者。这种情况在己有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身上尤易发生,必要时需要减少及/或停止服用利尿剂和/或本品。

卡维地洛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兼有(1和非选择性(受体阻滞作用,无内在拟交感活性。本品阻滞突触后膜(1受体,从而扩张血管、降低外周血管阻力;阻滞(受体,抑制肾脏分泌肾素,阻断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产生降压作用。卡维地洛降压迅速,可长时间维持降压作用。对左室射血分数、心功能、肾功能、肾血流灌注、外周血流量、血浆电解质和血脂水平没有影响,不影响心率或使其稍微减慢,极少产生水钠潴留。

注意事项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