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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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氟桂利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文拉法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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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Ireland Pharmaceutica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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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255 |
国药准字J2012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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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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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起始推荐剂量为75mg/天,每天1次。如有必要,可递增剂量至最大为225mg/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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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 :胃肠道不适(恶心、口干、厌食、便秘和呕吐)、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眩晕、嗜睡、梦境异常、失眠和紧张)、视觉异常、打哈欠、出汗和性功能异常(阳萎、射精异常、性欲降低)。偶见不良反应为 :无力、气胀、震颤、激动、腹泻、鼻炎。不良反应多在治疗的初始阶段发生,随着治疗的进行,这些症状逐渐减轻。文拉法辛没有明显的药物依赖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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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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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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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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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乏力现象可能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请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医生应定期(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观察患者,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由于可能引起困倦(尤其在服药初期),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本品可能会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如同其他抗抑郁药,有躁狂、惊厥和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2.对眼内压升高或急性窄角青光眼的病人应慎用。3.对有自杀企图的病人应密切监视。处方时一次量不宜过多。家属应保管好药物,以免过量服用中毒。4.对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或减量服用。5.如同其他精神性药物,服用本品患者应避免操作带有危险性的机动装置,如驾驶汽车等。6.妊娠和哺乳妇女不宜使用本品,除医生认为利大于弊时方可使用。7.病人一旦出现皮疹等过敏现象,应与医生联系并停药。8.如同其他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皮肤和粘膜易出血的病人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