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同时伴有敏感真菌和敏感细菌感染的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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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l克内含曲安奈德1.O毫克、制霉菌素100,000单位、硫酸新霉索(按新霉紊计)2500单位和短杆菌肽250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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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得恩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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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15 |
国药准字H1096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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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同时伴有敏感真菌和敏感细菌感染的皮炎。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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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一日2~4次,涂擦患处。其它详见说明书。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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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痤疮样皮炎、毛囊炎、色素沉着及继发感染。详细内容见说明书。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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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临床数据。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详细内容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详细内容见说明书。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儿童注意事项: 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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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同时伴有敏感真菌和敏感细菌感染的皮炎。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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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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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避免接触口腔、鼻部等粘膜。 2.本品含有多种抗生素,长期使用会导致不敏感细菌和霉菌等的过量生长,而引起二重感染,故本品治疗量最多不超过2周。 3.皮质类固醇激素可增加微生物感染的机会。因此,本品仅在同时伴有敏感真菌和敏感细菌感染的皮炎患者方可使用。 4.本品含有新霉素能引起肾中毒和耳中毒,对于大面积烧伤、营养性溃疡等病人应慎用。 5.有明显循环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6.应.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及长期使用。 8.涂药处如有灼烧、瘙痒、红肿时,应停止用药。 9.请将此药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