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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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奋乃静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丙烯酸树脂E100、丙烯酸树脂NE30D、二氧化硅胶体、粒状甘露醇、甘露醇粉、聚乙烯吡咯烷酮、阿斯帕坦、黑醋栗香精、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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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保定古城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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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199 |
国药准字H20090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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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感冒,发热,头痛,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关节痛,偏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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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从小剂量开始,每次2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10~20mg,高量为一日不超过30mg。 |
外用敏柏宁液为0.75%的8-MOP酒精溶液,需用酒精稀释至0.1%~0.3%。将药液均匀涂在白斑界内,1-2小时后用阳光或长波紫外光线(波长320-380nmU.V.A)照射白斑部分,第一周照射时间0.5-1分钟,隔1-2日一次,以后每周增加1分钟,可每日一次,出现轻度红斑反应时,不再增加照射剂量。照射后洗涤、遮蔽治疗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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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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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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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 2.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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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感冒,发热,头痛,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关节痛,偏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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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2.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1.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合成酶,减少前列腺素PGE1的合成和释放,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2.通过抑制前列腺素PGE1、缓激肽和组胺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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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5.癫痫患者慎用。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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