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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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奋乃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塞克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羟基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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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保定古城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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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199 |
国药准字H20041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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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尿道炎,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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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从小剂量开始,每次2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10~20mg,高量为一日不超过30mg。 |
口服,餐前服用。用量: 1.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8片),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 2.肠阿米巴病: (1)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8片),单次服用。儿童为30mg/kg,单次服用。 (2)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8片),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为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 3.肝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6片),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为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日。 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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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3.有血液疾病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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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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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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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尿道炎,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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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2.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1.药理作用:(1)塞克硝唑为5-硝基咪唑类抗原虫∕微生物药,其结构及药理作用与甲硝唑相似。塞克硝唑的体外抗原虫谱与甲硝唑相当,包括阴道毛滴虫、牛毛滴虫、痢疾阿米巴、兰伯贾第虫(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肠贾第鞭毛虫)。(2)该品对阴道毛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似(0.7μg∕ml),二者对痢疾阿米巴的最小抑制浓度也相似(6μg∕ml)。塞克硝唑对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的最小抑制浓度(0.2μg∕ml)明显低于甲硝唑(1.2μg∕ml),但其临床相关性不明确。2.毒理研究: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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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5.癫痫患者慎用。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血液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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