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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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奋乃静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三磷酸胞苷二钠。胞嘧啶核苷-5-三磷酸酯二钠。分子式:C9H14N3Na2O14P3。分子量:52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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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保定古城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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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199 |
国药准字H20067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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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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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从小剂量开始,每次2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10~20mg,高量为一日不超过30mg。 |
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20~40mg);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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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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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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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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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2.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三磷酸胞苷二钠为辅酶类药,是核苷酸衍生物,在机体内参与磷脂类及核酸的合成和代谢,是脑磷脂合成与核酸代谢的中间产物和能量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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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5.癫痫患者慎用。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严禁静脉推注。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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