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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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奋乃静 |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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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保定古城制药有限公司 |
意大利JanssenCilag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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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199 |
H2014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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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慢性特发性便秘、糖尿病性胃轻瘫、胃食管反流病、手术后胃排空延迟、神经性厌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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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从小剂量开始,每次2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10~20mg,高量为一日不超过30mg。 |
用法:口服。可在一天中任何时间服用,餐前餐后均可。 成人:每日1次,每次2mg。 老年患者(>65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如有需要,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2mg。 儿童及青少年:不建议儿童及小于18岁的青少年使用本品。 肾功能障碍患者: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GFR<30mL/min/1.73m2)的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轻到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障碍患者: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Child-PughC级)的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轻到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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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1、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肾功能障碍需要透析的患者。 3、由于肠壁结构性或功能性异常引起的肠穿孔或梗阻、闭塞性肠梗阻、严重肠道炎性疾病,如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和中毒性巨结肠/巨直肠的患者。 4、近期接受过肠部手术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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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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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缓解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慢性特发性便秘、糖尿病性胃轻瘫、胃食管反流病、手术后胃排空延迟、神经性厌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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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2.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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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5.癫痫患者慎用。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使用本品治疗之前,需要彻底了解患者病史及检查情况,以排除继发性原因导致的便秘,并确定患者在至少6个月时间内使用轻泻剂而无法达到充分缓解。 2、虽然轻泻剂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被用作临时急救缓解性用药,但尚未评估本品联合轻泻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仅在慢性功能性便秘治疗中得到证明。尚未评估本品用于存在继发原因的便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包括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性疾病引起的便秘,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本品。尚未证实本品对药物相关性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中包括由于阿片类药物导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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