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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乳膏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足癣继发化感染、湿疹继发性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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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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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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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854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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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足癣继发化感染、湿疹继发性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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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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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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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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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足癣继发化感染、湿疹继发性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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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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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