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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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枸橼酸喷托维林,辅料为:蔗糖、糊精、滑石粉、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阿拉伯胶、虫白蜡、二甲硅油。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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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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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879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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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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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4次。儿童:5岁以上儿童一次0.5片,一日2~3次。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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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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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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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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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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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为对症治疗药,如应用7日症状无明显好转,应立即就医。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5.本品无祛痰作用,痰多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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