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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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本品为复方制剂。辅料为:碳酸氢钠、甘露醇、蔗糖、阿司巴坦、橘子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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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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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922 |
国药准字H2008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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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用于儿童生长期维生素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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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3~12岁生长期儿童一日1袋,用水溶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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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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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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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用于儿童生长期维生素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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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维生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一类营养素,它参与人体的糖、蛋白质、脂肪的代谢,维持各生理系统的正常功能,抵抗感染,保持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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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格按规定的剂量服用,需要大量服用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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