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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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鹿鞭、海狗鞭、狗鞭、蛤蚧、海马、鹿茸、人参、肉桂、沉香、龙骨、阳起石、覆盆子、补骨脂(炒)、桑螵蛸(炒)、菟丝子(蒸)、远志、炙淫羊藿、蛇床子、牛膝、花椒(炒)。辅料为白酒、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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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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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922 |
国药准字Z3702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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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补血生精,健脾补脑。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用脑过度,贫血头晕,惊悸健忘,自汗虚汗,畏寒失眠,面色苍白,气虚食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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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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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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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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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补血生精,健脾补脑。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用脑过度,贫血头晕,惊悸健忘,自汗虚汗,畏寒失眠,面色苍白,气虚食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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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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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为温补之药,服用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缓缓增加,不宜骤用大量,以免阳升风动,头晕目赤,伤阴动血。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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