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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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氯喹片。 |
化学名称:3,5-二氨基-6-(2,3-二氯苯基)- 1,2,4-三嗪分子式:C9H7N5Cl2分子量:25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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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 |
GlaxoSmithKline Pharmaceutic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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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445 |
注册证号H2018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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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1.简单部分性发作2.复杂部分性发作3.继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4.原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人群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1.简单部分性发作。2.复杂部分性发作。3.继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4.原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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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剂1g(4片),第2、3日各0.75g(3片)。(2)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2片)。(3)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4片),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2片),总疗程为3周。(4)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1~2片),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半片),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索时的辅助药物。 2.小儿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0.6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2)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0.6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可以分散在少量水中,或用少量水整片吞咽。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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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从癫痫或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试验数据中所识别的不良反应,分成了适应症特定的章节。通过上市后监测所识别的这两个适应症的不良反应包含在新增的上市后不良反应章节中。在考虑拉莫三嗪的整体安全性状况时,应同时参考这三个部分。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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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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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生育力:在动物的生殖实验中,本品不损害生育力。本品对人类生育力的影响尚无经验。致畸性:本品是一种弱的二氢叶酸还原酶抑制剂。妊娠期母亲使用叶酸抑制剂治疗时,理论上有胎儿致畸的危险。但是,在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本品的剂量超过人类治疗剂量时并未有致畸作用。妊娠期:来源于几个前瞻性的妊娠研究档案的上市后资料记录了超过8700名处于妊娠前三个月的孕妇暴露于本品单药治疗下的数据。总体而言,这些数据并未表明会增加先天畸形的风险。尽管从有限的几个登记研究获得的数据报告有增加单纯唇裂的风险,一项已完成的病例对照研究表明,与暴露本品后产生的其它缺陷相比唇裂风险并未增加。本品联合用药的数据资料尚不足以评估本品是否影响与其联用的其他制剂的致畸风险。与其他药物一样,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本品。妊娠期间的生理变化可能会影响本品的水平和/或治疗效果。已有在妊娠期间降低本品水平的报告。孕妇在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应保证适当的临床处理。哺乳期:有报道显示本品能够以高浓度进入乳汁,其结果可以导致婴儿的本品总水平近似达到母体的50%。因此,在某些母乳喂养的婴儿中,本品的血清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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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1.简单部分性发作2.复杂部分性发作3.继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4.原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人群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1.简单部分性发作。2.复杂部分性发作。3.继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4.原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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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股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 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 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弹,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 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症,而导致死亡。 6.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 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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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班、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本品可引起脸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 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
1.严重皮疹 儿童患者:一项前瞻性的队列研究显示,在接受本品治疗的儿童患者(2~17岁)中,与停用本品和住院治疗相关的严重皮疹发生率大约是0.3-0.8%。在一项前瞻性的队列研究中,1983名接受本品辅助治疗的儿童患者(2~16岁)中有1例皮疹相关死亡。另外,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上市后经验中,罕见伴随或不伴随永久性后遗症和/或死亡的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有证据表明,儿童患者的多药治疗方案中合用丙戊酸盐会增加发生严重、威胁生命的皮疹风险。合用丙戊酸盐的儿童患者中严重皮疹的发生率为1.2%(6/482),而不合用丙戊酸盐的该比例为0.6%(6/952)。 成年患者:上市前的癫痫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成年患者中与停用本品和住院治疗相关的严重皮疹发生率是0.3%(11/3,348)。在双相和其他情绪障碍的临床试验中,以本品作为初始单药治疗的成年患者严重皮疹的发生率是0.08%(1/1,233),而以本品作为辅助治疗的成年患者严重皮疹发生率是0.13%(2/1,538)。在这些受试者中没有出现死亡。但在全球范围内的上市后经验中,有罕见的皮疹相关死亡病例报告,但是其数量太少而不能精确估计其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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