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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芍颗粒

香芍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鸣,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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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芍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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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香芍颗粒
香芍颗粒
葡萄糖酸亚铁糖浆
葡萄糖酸亚铁糖浆
主要成分

白芍、香附、川楝子(炒)、柴胡、川芎、枳壳、半夏(姜制)、豆蔻、木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倍他环糊精、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是葡萄糖酸亚铁。辅料为:蔗糖、柠檬酸、食用香精、蒸馏水、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425

国药准字H200438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鸣,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用法用量

温开水送服。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患者一次一袋,一日3次,月经来潮前10天开始服用,连服10天,两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2.更年期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8周为一个疗程。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2~3次。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4~6                              一日2~3次 4~6                      16~21             6~8 7~9                      22~27             8~10 10~12                  28~32            10~15

副作用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恶心等消化道反应,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带下量多、浮肿,研究者判断与本品可能无关。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 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 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常用量为每日30mg/kg,分4次口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补充铁剂以在妊娠中、后期最为适当,由于此时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个别文献报道在妊娠早期,应用山梨醇铁有发生流产者,所以在妊娠3~4月前应禁用山梨醇铁注射。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口服铁剂以治疗缺铁性贫血,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剂量,因为胃液分泌减少,胃酸缺乏,铁自肠粘膜吸收减少。

成分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鸣,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药理作用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高血压、肾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2.经期不宜服用。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恶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 8.头痛伴呕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