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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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土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乙酸,辅料为卡波姆、二异丙醇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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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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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097 |
国药准字H20080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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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镇痛药,主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以及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后所致的肿胀、疼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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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2g,分3~4次;8岁以上小儿一日30~40mg/kg,分3~4次。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
每次1g,一日2-4次,若有多处损伤涂擦本品,一日总量不超过25克(相当于2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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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以及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2、有阿司匹林哮喘史以及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哮喘病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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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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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镇痛药,主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以及急性闭合性软组织损伤后所致的肿胀、疼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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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骼发育不良。9.应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和舌炎等。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为芬布芬活性代谢物,体外试验显示,本品对前列腺素合成酶环加氧酶(豚鼠肺脏提示)的抑制作用相当于吲哚美辛的1/2,阿司匹林的10倍。动物试验表明,该药经皮吸收,能抑制角叉菜胶诱发的大鼠足肿和由巴豆油诱发的大鼠耳肿,提高角叉菜胶诱发大鼠炎症足的痛阈值,具有局部抗炎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于大鼠雄鼠交配前13日至试验结束,雌鼠交配前14日至妊娠7日皮下注射5mg/kg联苯乙酸,对雌鼠发情周期无影响,对雌雄动物的交配率及受孕率无影响,对胎仔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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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禁用于眼及粘膜。2.勿用于割伤及擦伤的皮肤。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慢性疾病(如骨关节炎)长期使用本品时需仔细观察并警惕上述不良反应。7.使用本品请勿超过7天,如果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依然存在,请告知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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