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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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1,2-丙二醇、乙醇、羟苯甲纤维素。 |
本品每克含甲硝唑7.5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卡波姆、三乙醇胺、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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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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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94 |
国药准字H20057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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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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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疱以4周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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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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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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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庖及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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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能高度选择性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形成中的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本品具有抗厌氧菌作用,作用机制为阻碍细菌代谢,促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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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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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