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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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1,2-丙二醇、乙醇、羟苯甲纤维素。 |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克。辅料为:丙二醇、吐温-80、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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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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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94 |
国药准字H2202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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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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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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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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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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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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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能高度选择性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形成中的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本品为抗真菌药,对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癣菌等有效。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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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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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