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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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本品主要成分是西沙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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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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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18 |
国药准字H200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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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全胃肠促动力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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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治疗: 1.用量:每日最高服药剂量为30mg。 2.成人:根据病情的程度,每日总量15-30mg,分2-3次给药,每次5mg(剂量可以加倍)。 3.体重为25-50公斤的儿童:最大剂量为5mg,每日四次。可口服片剂或口服混悬液。 4.体重为25公斤以下的婴儿及儿童:每次0.2mg/kg体重,每日三到四次。最好选用混悬液。建议尽量避免与西柚汁一起服用。在肾功能不全时,建议减半日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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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禁止同时口服或非肠道使用强效抑制CYP3A4酶的药物﹐包括: (1)三唑类抗真菌药。 (2)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3)HIV蛋白酶抑制剂。 (4)萘法唑酮。 3.以下人禁用: (1)心脏病、心率失常、QT间期延长者禁用; (2)禁止与引起QT间期延长的药物一起用; (3)有水电解质紊乱的患者禁用﹐特别是低血钾或低血镁者禁用; (4)心动过缓者禁用; (5)先天QT间期延长者或有先天QT间期延长综合症家族史者禁用; (6)肺、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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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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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全胃肠促动力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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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因本品的药理活性﹐可能发生瞬时性腹部痉挛,腹鸣和腹泻可能。发生腹部痉挛时﹐可减半剂量;当婴幼儿用药后若发生腹泻﹐应酌减剂量。 2.偶见过敏反应包括红疹,瘙痒,荨麻疹,支气管痉挛﹐轻度短暂的头痛或头晕及与剂量相关的尿频的报道。 3.极少数心率失常的报道﹐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尖端扭转型室速及QT间期延长。大多数此类病人常同时服用数种其它药物—其中包括抑制CYP3A4酶的药物﹐或已患有心脏病,已有心率失常的危险因素存在。 4.罕见可逆性肝功能异常的报道﹐可伴或不伴胆汁淤积。虽然有男子女性乳房和溢乳的病例报道﹐但在大规模地检测研究中发生率(<0.1%)未超过普通人群常见值﹐所有这些事件都是可逆的。其与西沙必利的因果关系尚不明确。 5.个别报道其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即惊厥性癫痫,锥体外系反应和尿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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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用药过程应注意检测心电图。 2.胃肠道运动增加可造成危害的病人,必须慎用。 3.有猝死的家族史,要权衡利弊谨慎使用本品。 4.本品不影响神经运动性功能,不引起镇静和嗜睡。然而,本品可加速中枢神经系统以致剂的吸收,如:巴比妥酸盐、酒精等,因此,同时给予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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