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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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头孢呋辛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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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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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18 |
国药准字H2008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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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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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剂量如下:成人一般每次0. 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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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和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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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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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一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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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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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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