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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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主要成分: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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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益品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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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18 |
国药准字H109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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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用作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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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每次一袋,一日5次(白天每4小时1次),一疗程5-10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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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和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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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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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本品用作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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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口服给药少见皮肤搔痒,长程给药偶见月经紊乱。 2.长期口服本品可引起关节疼痛、腹泻、头痛、恶心、呕吐、晕眩、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较短程用药为多)。长期用药可出现痤疮和失眠,短程用药可出现食欲减退,但都较少见。以上症状持续存在或明显时,应引起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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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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