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本品活性成份是福辛普利钠。 |
|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18 |
国药准字H2006414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的儿童的用法与用量如下: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初始剂量为一次(10mg),一日1次。剂量范围为一次1-4片(10mg-40mg),一日1次,与进餐无关。约4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一日4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果用本品不能充分控制血压,可加用利尿剂。详见说明书。 |
|
|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头晕、咳嗽、上呼吸道症状、恶心或呕吐、腹泻和腹痛、心悸或胸痛、皮疹或瘙痒、骨骼肌疼痛或感觉异常、疲劳和味觉障碍。在治疗心力衰竭的试验中,与其它ACE抑制剂相同,可引起低血压,包括直立性低血压。偶有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发生胰腺炎,在某些病例已被证明是致命的。副作用的发生率和类型在年轻病人和老年病人之间无区别。实验室检查显示有轻度暂时性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值减少,偶见血尿素氮轻度升高。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在妊娠中、晚期应用可致胎儿损害,甚至死亡。另外福辛普利拉可分布如乳汁,故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禁用。儿童用药:对小儿用药的研究尚不充分。在新生儿和婴儿,有引起少尿和神经异常的危险,可能与本品引起血压降低后肾与脑缺血有关。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不需减量。 |
|
|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
|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