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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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化学名称:3,5-吡啶二羧酸,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2-[(3,3-二苯基丙基)甲胺]-1,1-二甲基甲酯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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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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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18 |
国药准字H20103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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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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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用法 每天1次,餐前15分钟口服。用量 推荐剂量为10mg,根据病人的个体反应可增至每次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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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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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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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生育可能的妇女,除非采取了有效的避孕方·左室流出道梗阻·未治疗的充血性心衰·不稳定型心绞痛·重度肝肾功能损害·心肌梗死一个月内·同时服用CYP3A4的强效抑制剂、环孢素或柚子汁(见【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患者(如果体内没有安装起搏器),在应用乐卡地平时应被密切观察。尽管血流动力学的对照研究并没有发现本品对心室功能的损害,但左室功能不全的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小心。有证据提示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应用短效二氢毗啶类药物时可能会增加心血管风险。尽管乐卡地平是长效药物,但在这些患者中应用也应注意。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部分二氢吡啶类药物会导致心前区疼痛或者心绞痛,极少数先前存在心绞痛的患者,其心绞痛发作频率、持续时间或严重程度会增加。还有心肌梗死的个例报道(见【不良反应】)。肝肾功能异常时的应用:轻到中度肝或肾功能异常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时应谨慎。尽管这类人群可能耐受常用的推荐剂量,但将日剂量增至20mg时则需要注意。由于肝功能受损时抗高血压效果可能会增强,因此需要考虑调整剂量。不推荐在肝功能重度损害或者重度肾功能不全(GFR<30ml/min)的患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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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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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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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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