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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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化学名称:琥珀酸索利那新,(3R)-1-氮杂双环[2.2.2]辛-3-基(1S)-1-苯基-3,4-二氢异喹啉-2(1H)-羟酸酯单琥珀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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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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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18 |
国药准字H20183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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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于膀胱过度活动症患者伴有的尿失禁和/或尿频、尿急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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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5毫克),必要时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两片(10毫克)。本品必须整片用水送服,餐前或餐后均可服用。肾功能障碍患者:轻、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用药剂量不需要调整。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应谨慎用药,剂量不超过每日5mg。肝功能障碍患者:轻度肝功能障碍患者用药剂量不需要调整。中度肝功能障碍(Child-Pugh评分7-9分)患者应谨慎用药,剂量不超过每日一次5mg。强力的细胞色素P450、3A4抑制剂:与酮康唑或治疗剂量的其它强力CYP3A4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奈非那韦和伊曲康唑同时用药时,本品的最大剂量不超过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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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由于素利那新的药理作用,本品可能引起抗胆碱副作用,通常为轻、中度、其发生频率与剂量有关。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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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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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无妊娠期女性服用索利那新的临床数据。动物研究未显示本品对生育力、胚胎发育或分娩的直接有害影响。对人体的潜在危险未知,对妊娠期女性处方时应谨慎。2.哺乳:无索利那新在人乳中分泌的数据。在小鼠的乳汁中可检测到索利那新和/或其代谢物,引起新生幼仔剂量依赖性的发育停滞。因此,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儿童不应使用本品。老年用药:不需要根据年龄进行剂量调整。在老年(65~80岁)志愿者中进行的琥珀酸索利那新随机、安慰剂对照、双盲、多剂量研究和群体药物动力学研究显示,琥珀酸索利那新的药物动力学没有因为年龄出现临床的显著变化。在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对老年和年轻患者给予4周到12周琥珀酸索利那新5或10毫克的治疗,在安全性方面总的差异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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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于膀胱过度活动症患者伴有的尿失禁和/或尿频、尿急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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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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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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