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倍他米松。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57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口周皮炎以及继发感染。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需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