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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他米松乳膏

倍他米松乳膏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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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他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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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他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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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倍他米松乳膏
倍他米松乳膏
远策素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
远策素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倍他米松。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2b。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北京远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4057

国药准字S199900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1.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2.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6.毛细胞白血病:2~8×106IU/m2天,连用至少3个月。|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5×106IU/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8.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p,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9.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10.恶性黑色素瘤: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1.肾细胞癌: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2.喉乳头状瘤:3×106IU/m2,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13.卡波氏肉瘤:50×106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14.基底细胞癌:5×106IU,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15.卵巢癌:5~8×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副作用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口周皮炎以及继发感染。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禁用。|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禁用。|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需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1.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2.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药理作用

1.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2.少数病人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3.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血压升高或降低、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