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倍他米松。 |
丙酸氯倍他索。 |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57 |
国药准字H200405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口周皮炎以及继发感染。 |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需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
药理作用 |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