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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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当归、五味子(蒸)、山药、制何首乌、金樱子、覆盆子、厚朴(姜制)、木香、白术(焦)、山楂(焦)、石楠叶、菟丝子、六神曲(焦)。辅料为:糊精。 |
醋酸氯己定,化学名称为:1,6-双(N1-对氯苯基-N5双胍基)己烷二醋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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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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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63 |
国药准字H11022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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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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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次含嗽2~5分钟后吐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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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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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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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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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抗菌防腐剂,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大肠杆菌、厌氧丙酸杆菌以及白色念珠菌有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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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宜饭前服用。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