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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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多塞平。 |
本品的主要化学成份为硝酸硫康唑。分子式:C18H15CL3N2SHNO3分子量:46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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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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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91 |
国药准字H2011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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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硝酸硫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足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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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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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370名应用硝酸硫康唑治疗的患者中没有出现系统性反应,大约有1%的患者出现皮肤瘙痒、灼烧感及刺痛,这些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 国内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采用本品治疗的144例受试者中2例出现重度红斑、烧灼,经减少用药次数或短暂停用后好转。3例出现轻或中度的红斑、刺痛、脱屑、干燥、烧灼,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烧灼,这些轻中度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144例足癣患者中有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烧灼,未采取相关措施,自行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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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不用本药。儿童用药:儿童尽量不用本药。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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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硝酸硫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足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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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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