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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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主要成分为羟丙甲纤维素3mg。苯扎氯铵(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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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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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861 |
国药准字H20053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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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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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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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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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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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见羟丙甲纤维素在人体中引起生殖损害或其他问题的报道;哺乳期妇女使用该药时狩乳,也未见在婴儿中引起不良反应的报道。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无二叔禁忌。儿童用药:儿童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更多的不良反应,因此,儿童可与成人按同样的方案使用本品。老年用药:在老年患者中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不同的副作用或其他问题。因此,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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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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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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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时切勿使瓶口触及眼睛或其他表面,以防污染。 2.请将本品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开瓶一个月后,不宜再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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