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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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麦门冬、制半夏、阿胶(蛤粉炒)、熟地黄、延胡索、香附、没药、益母草、艾叶炭、续断、黄芩、吴茱萸、牡丹皮(酒炒)、酒白芍、制川芎、肉佳、当归、炙甘草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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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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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59 |
国药准字H20053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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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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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丸,每日2次。 |
滴眼,一般一次1滴,一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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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食物。忌凉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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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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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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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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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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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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