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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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麦门冬、制半夏、阿胶(蛤粉炒)、熟地黄、延胡索、香附、没药、益母草、艾叶炭、续断、黄芩、吴茱萸、牡丹皮(酒炒)、酒白芍、制川芎、肉佳、当归、炙甘草等。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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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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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59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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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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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丸,每日2次。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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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食物。忌凉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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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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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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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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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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