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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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麦门冬、制半夏、阿胶(蛤粉炒)、熟地黄、延胡索、香附、没药、益母草、艾叶炭、续断、黄芩、吴茱萸、牡丹皮(酒炒)、酒白芍、制川芎、肉佳、当归、炙甘草等。 |
盐酸格拉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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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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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59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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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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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丸,每日2次。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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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食物。忌凉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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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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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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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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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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