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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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麦门冬、制半夏、阿胶(蛤粉炒)、熟地黄、延胡索、香附、没药、益母草、艾叶炭、续断、黄芩、吴茱萸、牡丹皮(酒炒)、酒白芍、制川芎、肉佳、当归、炙甘草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右美沙芬,每10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0.15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苯甲酸钠及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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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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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59 |
国药准字H2009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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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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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丸,每日2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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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食物。忌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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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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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和血,调经止痛。用于气郁血滞,月经不调,经来腹痛,崩漏白带。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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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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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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