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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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白蔹、白芷、半边莲、冰片、苍术、赤芍、川芎、穿山甲、大黄、当归、地黄、地榆、红花、胡黄连、槐米、黄柏、黄连、黄芩、金银花、苦参、没药、木鳖子、木瓜、乳香、桃仁、土鳖虫、乌梅、五倍子、血竭、血余炭、罂粟壳、栀子、紫草、棕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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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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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096 |
国药准字Z12020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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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活血解毒,消肿止痛,去腐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疮疡肿痛.创面溃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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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日。 |
用生理盐水清理创面,涂敷本品或将本品涂于消毒纱布上,敷盖创面,消毒纱布包扎,每日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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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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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 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盐酸伐昔洛韦治疗3岁以上儿童水痘,治疗组128例,10-15mg/(kg.d),分2次空腹口服,连续服药5天,结果表明:治疗第4天有效率为94.5%,治疗结束时有效率为99.2%。在试验过程中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有1例恶心、上腹不适,1例轻咳,1例咽部不适。另外,也有文献资料报道:盐酸伐昔洛韦治疗小儿疱疹性咽炎疗效明显。三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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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活血解毒,消肿止痛,去腐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疮疡肿痛.创面溃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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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治疗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孕妇慎用。 2.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高烧、全身发抖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重度烧烫伤时不宜自我治疗,应去医院就诊。 4.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的清洁干净,在清洁的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5.轻度烧烫伤者,用药一天内症状无改善或创面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