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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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头孢克洛0.25g,溴己新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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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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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国药准字H2003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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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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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般一次1粒,一日3次,由医生确定服用本品的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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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霉素类抗生素或溴己新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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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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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当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后,虽没有数据证明其危害,但由于药物会进入母乳,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品;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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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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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本品为抗菌、祛痰药。头孢克洛: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氏阳性细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产青霉素酶金葡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葡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为强2~4倍。头孢克洛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为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头孢克洛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头孢克洛可抑制所有流感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球菌对本品其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头孢克洛耐药。 盐酸溴已新:有较强的溶解粘痰作用,可使痰中的多糖纤维素裂解,稀化痰液。抑制杯状细胞和粘液腺体合成糖蛋白使痰液中的唾液酸减少,减低痰粘度,便于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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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肾功能严重损伤、胃溃疡患者、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对老年体弱无力排痰者,应协助排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