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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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塞曲司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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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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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国药准字H200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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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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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包(8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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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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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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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没有资料证实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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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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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本品为血栓素A2受体拮抗剂,具有抑制各种化学递质(血栓素A2,白三烯D4,血小板活化因子)引起的支气管收缩反应,并有抑制因抗原吸入而诱发的速发型和迟发型过敏反应,改善肺功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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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 2.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 3.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缓慢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