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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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紫菀、橘红、桔梗、前胡、枳壳、百部、五味子、罂粟壳浸膏、甘草、薄荷素油、氯化铵等14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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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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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国药准字Z109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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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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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连服七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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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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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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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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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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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不宜再受风寒。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肺热、肺燥之干咳及咳痰带血者慎用。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7.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10.如需连续疗程服用,应向医师咨询。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