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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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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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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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国药准字H1999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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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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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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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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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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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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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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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2.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3.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4.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5.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